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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營銷"引領電商新趨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4-01-09 09:57  瀏覽次數(shù):21
  1月5日,在東方之珠夢潔家居生活內,市民正在用手機掃描店內微信公眾平臺二維碼。閱讀提示
  當你走在路上,看到有人拿起手機不停搖晃,或者不時地拿出手機對講,卻完全不知道他們在干嘛,那你就真的落伍了。在智能手機幾乎人手一部的當下,以微信為代表的新型即時通訊服務軟件如一陣旋風席卷大街小巷,成為年輕人追捧的對象。
  2013年8月5日,騰訊微信5.0的正式發(fā)布,在潛移默化的改變個人的通訊方式、生活方式的同時,更引領了一場對傳統(tǒng)營銷模式的改革,"微營銷"由此應運而生。 □本報記者劉磊本報通訊員江大濤翟海燕
  今天你"掃"了么?
  "打開微信掃一掃,加關注除了有10元優(yōu)惠券相送,還有一份驚喜等你!"進入尚鼎中和牛肉面館,服務員并沒有循規(guī)蹈矩的拿出菜單讓顧客點餐,而是先拿出店里的"微信公眾平臺二維碼"向顧客推薦店中的優(yōu)惠活動。
  "太贊了!我就是在微信上看到朋友的評論,才慕名過來試吃的。"前來就餐的市民王曉娜看到菜剛一上桌就用手機拍下來,上傳到微信朋友圈與好友分享。
  "目前,來店里就餐的從最初的日均七八十人到現(xiàn)在的一百五十人左右,整整翻了一番!僅僅通過微信朋友圈介紹慕名而來的就至少占到30%。"尚鼎中和牛肉面館總經理尚福光指了指自己手機里的微信興奮地對記者說,如今面館微信公眾平臺粉絲數(shù)量已經超過2000,不取消認證,根本忙不過來!
  "加粉、點贊便可到店中領取雞翅木筷子一雙!"尚福光在微信朋友圈的一條信息發(fā)出不到1小時便有100多人轉發(fā),200多人點贊。"不花一分錢,足不出戶,僅僅動動手指,便能收到事半功倍的宣傳效果。"尚福光說,面館自2013年4月開業(yè)以來,曾找人發(fā)過傳單,也在電視臺先后2次投放廣告,但效果甚微。
  其實,如今在淄博借助微信大搞"微宣傳"、"微營銷"的商鋪、企業(yè)如雨后春筍般興起,小到餐館、影樓,大到商廈、超市,微信二維碼隨處可見。隨著微信5.0的橫空出世及其功能的不斷優(yōu)化,微支付、微商城的強勢來襲,使得微信對當下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也日益凸顯。
  微關系帶動微營銷
  截至2013年,微信已經有6億多用戶。用戶可以通過QQ好友、手機通訊錄等方式導入朋友圈,這也使得進入自己好友圈的基本都是親朋好友??梢哉f,微營銷的一切手段都是建立在微人脈、微關系的基礎之上。
  淄博明銳網絡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劉志剛告訴記者,前幾天,一個同學在微信朋友圈發(fā)了一條信息并配上照片:有沒有人要自家鮮榨花生油,10斤一桶,每桶120元。不到兩個小時便有上百條回復,賣出140多桶,而且訂單還在持續(xù)增加,已經供不應求。
  "王婆賣瓜喊破嗓子也敵不過朋友一個‘好’字。通過朋友圈發(fā)布信息,朋友看到后也分享到自己的朋友圈,一傳十,十傳百,影響力迅速擴大,而且目標客戶十分精準。"劉志剛說,微營銷尤其適合快銷行業(yè)、民生服務類等眾多需要口碑行業(yè)。
  如何保質保量的拓寬自己的微人脈,劉志剛頗有一套。他曾在參加國內某知名培訓機構的培訓時,用微信查找附近人的功能添加了一部分多領域、高素質平時根本無緣得見的"微友"。"現(xiàn)在我微信3000多好友,其中近一半是當時添加的,而且還與相當一部分至今保持著生意往來。"劉志剛笑說。
  自2010年4月明銳網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以來,營業(yè)額從年均十幾萬元激增到2013年的近800余萬元,就是在不斷積累微人脈的同時,轉化成價值,實現(xiàn)了質的飛躍。在淄博地區(qū),微營銷的興起帶動了一批諸如明銳網絡、微風傳媒、恒久網絡等一批提供微營銷專項策劃的公司涌現(xiàn),一時間淄博微營銷市場風生水起。
  售后管理仍需完善
   "2013年被業(yè)界稱為移動互聯(lián)網商業(yè)化元年,微信邁出商業(yè)化第一步后,舊的電商格局將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劉志剛說,每一個新媒體的出現(xiàn),都會帶來企業(yè)營銷方式的巨大變化,從阿里巴巴、京東憑借商家平臺化,顛覆傳統(tǒng)實體零售店模式的實例就可窺一斑,微信也不例外。
  在"微營銷"大放異彩的同時,許多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有些公眾賬號一天到晚發(fā)產品推送,太擾人,只好取消關注。"一位"微信控"的市民向記者坦言,通訊錄中的近百個公眾賬號,現(xiàn)在只剩下寥寥十余個。
  作為一種新型的營銷模式,微信更重視用戶之間的互動,如果把僅僅把微信當成廣告的群發(fā)工具,如果只知道對關注的人群做信息和優(yōu)惠推送,往往會適得其反。
  微營銷雖然大多在熟人之間實現(xiàn)交易,但難免出現(xiàn)產品品質和售后等問題,屆時作為消費者應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就此問題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工作人員解答說:"目前,淄博市尚未接到一起關于微信的交易糾紛案件,而且工商部門只能針對擁有實體店經營個體的案例進行協(xié)商、調解。如果賣家沒有正規(guī)實體店,雙方交易行為屬于民事行為,如發(fā)生糾紛只能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隨后,記者又撥打了12348法律服務專線,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說:"國家目前并沒有出臺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果遇到類似問題,在不能提供有效證據(jù)的前提下,只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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