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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禁止穿帶釘鞋標志,安全標志,禁止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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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 格: 行業(yè)標準 
單 價: 面議 
起 訂:  
供貨總量: 99999
發(fā)貨期限: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內發(fā)貨
所在地: 廣東 佛山市
有效期至: 長期有效
更新日期: 2010-09-29 11:37
瀏覽次數(shù): 5
詢價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供應禁止穿帶釘鞋標志,安全標志,禁止標志】詳細說明
規(guī)格:24cmX30cm材質:塑料不干膠(粘貼型),PVC板(釘掛型)性能:符合國家標準《GB2894-1996》,《GBZ158-2003》;防水防油,耐酸堿。定制:可定制,歡迎聯(lián)系。 》》》標志牌的設置高度 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huán)境信息標志牌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 使用安全標志牌的要求7.1 標志牌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見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環(huán)境信息標志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部件)附近的醒目處。7.2 標志牌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7.3 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 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 。如圖1。 7.4 標志牌應設置在明亮的環(huán)境中。7.5 多個標志牌在一起設置時,應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類型的順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7.6 標志牌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wěn)固不傾斜,柱式的標志牌和支架應牢固地聯(lián)接在一起。7.7 其他要求應符合GB15566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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