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藥品標志的完整 藥品的原標簽和說明書最好有一個“備份”,以防年深日久標簽模糊或脫落。備份要包括的內容至少有藥品名稱、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項、藥品出廠日期或保質期等。 分門別類,做好標記 原包裝完好的藥物,可以原封不動地保存。散裝藥應按類分開,并貼上醒目的標簽,寫清存放日期、名稱、用法和用量。內服藥、外用藥一定要分開保存,外用藥多有刺激性、腐蝕性和毒性,放在一起如用時拿錯,會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必須嚴格分開并有明顯標記。無關藥品,特別是殺蟲藥、滅鼠藥、農(nóng)藥等危險藥物,不應與之混放,同時也不應利用內服空藥瓶裝外用藥物及農(nóng)藥等。